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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检察:重拳打击“两卡”犯罪 维护公民财产权益
编辑:张勇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7 22:47:52    来源:汉滨人大   点击次数:308

为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滋生土壤,远离“两卡”危害,全国部署开展断卡行动,公安部严厉打击非法买卖“两卡”行为。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流量卡等;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这些都是网络电信诈骗犯罪的源头。 

近日,汉滨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与丁某某通过网吧厕所的收卡小广告,联系境外收卡人员,贩卖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U盾,经查实,非法获利6400元,同时境外不法分子利用丁某某的银行账户进行网络诈骗,以网购订单退款、下载彩票APP的方式,使受害人经济损失近百万元。该案报经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批准后,依法审查从快批准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与丁某某看似只需要跑跑腿到营业厅和银行办卡,便可轻松日赚几百元,殊不知,非法交易银行卡、手机卡是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把自己的卡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为实施犯罪提供帮助,就是犯罪分子的帮凶,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办案检察官提醒大家:买卖电话卡、银行卡是违法行为,会影响到自己的征信记录,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群众发现有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和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审核人:刘青松 通讯员:温姝琪 李婧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