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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检察:违法驾车冲卡存侥幸 暴力妨害公务被批捕
编辑:张勇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16 23:56:54    来源:汉滨人大   点击次数:290

违法驾车,巧遇交警设卡检査,冲动之下,强行驾车冲卡,撞伤两名交警。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

2020年4月3日19时30分,汉滨区交警大队组织十余名交警在南环东路北侧设卡进行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检查。当晚22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驾车行驶至卡点附近,因无证无保险,担心被盘查扣车,欲倒车逃离卡点,交警发现异常上前盘问,王某则驾车将站在车前和副驾驶位置的张某、胡某、信某三名交警强行撞开,致使张某、胡某二人手指、膝盖等部位不同程度受伤。王某虽成功逃避交警的现场检查,但视频监控却真真切切记录下了其暴力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等待王某的必将是严历的刑罚制裁。

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是每一名驾驶员应尽的义务。交警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任何人都必须积极配合,严禁任何形式的暴力抗法行为。

【检察官普法小贴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审核人/尤应荣 通讯员/侯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