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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聚焦】 法官巧用先予执行 迫使“赖”老板支付民工工资
编辑:张勇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10 09:14:23    来源:汉滨人大   点击次数:416
    法官:“你欠王某山(化名)工资三千元,属实吗?”
   “赖”老板:“是的,我就是不给他。我请个律师和他玩,打了一审打二审,我拖死他。”
    法官:“人无信而不立,希望你们要诚信当先,诚信经营企业。”
   “赖”老板:“法官,我配合你们尽快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也请你们不要将我公司拉入失信黑名单,那我们公司将寸步难行。”
   这是汉滨法院高新法庭法官与一个准备耍赖的欠薪老板的对话。
   王某山(化名)因“赖”老板拖欠其工资,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办案法官原本考虑到案件涉及数额较小,试图调解处理,使务工人员尽快拿到工资,然欠薪老板却已做好了耍赖的准备。经查,该庭已受理涉及该老板欠薪案件数十起,都是金额不大,但在当地已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经过与案件的申请人沟通,申请人向本院提交了先予执行申请,办案法官立即制作先予执行裁定并向“赖”老板送达,向其释明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责令该名“赖”老板限时履行。“赖”老板在法律威严震慑之下,直接通过微信转账,将拖欠的工资转到申请人账户,同时也认识自己的错误,对于其他欠薪案件表示尽快全部履行。
   近年来,该院高新法庭法官深刻理解《民事诉讼法》立法本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灵活运用先予执行措施,调解解决辖区诸多的企业欠薪案件,真正的向老百姓兑现“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昂贵的公正不是公正。”(作者宋飞 审核郑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