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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聚焦】高新法庭:对网络诽谤法官采取零容忍
编辑:张勇   作者:郑安宁    发布时间:2018-07-16 11:37:35    来源:汉滨人大   点击次数:361
    7月9日,安康市汉滨区法院高新法庭对一起网络诽谤法官的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10天,有力净化了司法网络环境。这是该院对网络诽谤法官妨害诉讼行为处罚的首例案件。 
    2018年7月2日,高新法庭在审理原告王某荣与被告王某立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荣看到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趁书记员不备,暴力抢夺、毁损该份证据。经法官训诫教育仍拒不交出,且态度恶劣,为了严惩违法行为,本院依法决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荣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同日,本院依法告知王某荣之子王某猛关于其父因妨害诉讼被司法拘留的事。
    7月3日的上午11时许,王某猛和其母亲、其妹妹前来法庭大声质问法官为何拘留其父亲,态度极其恶劣。为了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对其耐心解答法律规定,并告知王某猛,在拘留期间如果其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可以依法提前解除拘留措施。王某猛质问法官“其父亲撕毁的材料又不是不可以复原,材料怎么到其父亲手中”,在法官给其解释法律规定时,王某猛突然用手指等肢体语言挑衅法官,对法官暴力相向。值班法警对其行为制止,王某猛用事先准备好的录音设备私自录下了法警训诫其的声音。
    2018年7月5凌晨1:16分王某猛私自将录音截取片段传至安康吧并发布题为 “安康高新区法院公职人员态度恶劣恐吓威胁农民百姓请大家评评理”的帖子。其在帖子上称,其父亲“到法院寻求帮助,没想到被他们找理由拘留了”“你敢质疑法官,法官就可以对你下手,真是感到黑啊”等黑白颠倒的不实言论,引起不明真相人员跟帖,其中帖子评论区内疑似其家属的网名“顺其自然”评论“炸了法院让他们去死”、网名为“生存”的人评论称“去捅死他个杂种”网名为“风轻云淡:静雯”评论称“安康派出所黑,高新区法院黑,政府更黑”等违法言论,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声誉,损害法官的名誉,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鉴于王某猛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构成妨害诉讼行为。法院遂依法决定对王某荣司法拘留10日,并已实施。
    网络言论自由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是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发表言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在诉讼活动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得诋毁法院、诽谤法官。更不得通过发帖、非访、舆论绑架等方式妄图给法官施加压力,达到胜诉或者其他非法目的,高新法庭对网络妨害诉讼行为将依法打击。媒体时代互联网带给大家便利的同时,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网民文明理性发言,不得违法发帖跟帖,尊重法官、敬畏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