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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案例】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酒后交通肇事并逃逸被依法快捕
编辑:张勇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5 21:57:28    来源:汉滨人大   点击次数:354

“酒后莫开车,肇事莫逃逸”,相信这是广大司机朋友都知道的准则,可是偏偏有人以身试法。2021年9月15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就将酒后交通肇事并逃逸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依法快捕。

2021年9月5日晚21时25分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大量饮酒后,在走路都东倒西歪的情况下,全然不顾朋友百般劝阻,自信满满地驾驶面包车回家,途中酒精上头,无法清醒操控车辆,不慎将同向骑行电动车的被害人张某某撞倒致其掉落至路下水沟致其当场死亡。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下车查看后,竟然在施救群众谴责的目光下,堂而皇之驾车逃离现场。自以为能够逃之夭夭,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案发后不到两小时,在群众的举报下,民警将正在车中呼呼大睡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归案。

汉滨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两日内完成了案件审查逮捕工作,快速批捕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坚决从严打击,充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通讯员:刘瑞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