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欢迎您!
全国人大 | 陕西省人大 | 安康市人大 | 汉滨区政府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聚焦 > 正文

【法制案例】汉滨区人民法院瀛湖中心人民法庭司法为民侧记:徐老太搬家
编辑:张勇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26 12:08:58    来源:汉滨人大   点击次数:636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瀛湖中心人民法庭位于汉滨区瀛湖镇街道,管辖瀛湖镇、双龙镇、流水镇、大竹园镇的民商事审判及部分执行案件,山区面积广,且隔山渡水,辖区人口约13万人。

法庭现有干警6名,其中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聘任制书记员2名,协警兼司机1名。2020年,瀛湖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325件,结案324件,结案率99.69%。作为汉滨区南部的山区法庭,时刻发生着与大山、与大山人民有关的故事......

 

老无所养 上门立案

2018年12月11日上午,瀛湖法庭在流水镇巡回审理案件时,听到镇干部说起在学坊垭社区有位姓徐的老太太膝下有6名子女却无人赡养,窝居在大路边的一个棚子里,晚年生活很是凄惨。听了干部的简单介绍后,法庭干警当即决定驱车前往。

车辆沿着曲曲弯弯的山路,盘旋行驶了十余公里后,在社区干部的带领下,终于在山上的村道边上的一个窝棚内见到了徐老太,正好其三女儿也在场。法庭干警虽然对徐老太简陋的生活条件有思想准备,但眼前的一幕还是让人吃了一惊:一间约6平方米的简易棚子,四处漏风,没有水电,棚子里放置了一张破旧的钢丝床,1个桌子和2把椅子,1个旧木箱子,没有一像样的家具,取做饭靠拾柴烧火,而当时正值寒冬时节。

经询问了解到,徐老太今年81岁,不识字,育有二子四女,均已成家,其中长女、次女、三女均嫁到恒口镇,大儿、二儿、四女均在社区居住。当时口头分家,由长子负责将母亲养老送终,次子负责将父亲养老送终。不久老伴去世了,长子将徐老太接到家中居住,期间因琐事与徐老太发生纠纷,遂拒绝赡养。长女与三女先后履行了部分赡养义务,其他子女均拒绝赡养。2018年7月,三女在老大已废弃的房前大路边搭建了一个简易棚子供其独立居住。流水镇司法所、社区干部多次上门调解未果。

在了解到徐老太的晚年经历后,法庭当即给徐老太做了口头起诉笔录,决定免收诉讼费用。考虑到老人独居大山深处随时都有危险,法庭干警叮嘱社区干部和徐老太的三女儿近期要妥善照顾好徐老太的生活,在办完立案手续后便立即委托社区干部给居住在社区的三子女送达诉讼文书。法庭干警第二日便前往恒口镇给另外三女儿送达文书并协调处理徐老太的赡养问题。

在流水镇学坊垭社区会议室巡回开庭.jpg

在流水镇学坊垭社区会议室巡回开庭

 

巡回审理 以案说法

2019年1月8日上午,瀛湖法庭在社区会议室里巡回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六名子女均到庭参加诉讼,流水镇政府和社区70余名干部群众参加了旁听。审判庭虽然条件简陋,但气氛不失庄严,前期考虑到老人诉讼能力有限,法庭积极协调汉滨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徐老太指派了一名法律工作者。

在休庭调解间隙,法庭征求了部分旁听干部群众的意见。由于双方当庭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庭当庭进行了公开宣判:由六名被告从2019年起按年度分别支付原告徐老太赡养费1800元。六名被告当庭表示不上诉,三女儿表示“近日将母亲接回家居住”。宣判后,法庭干警当场以案说法,向诉讼参加人和旁听群众详细讲解了赡养老人的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后果。

 

案款到位 老无所依

判决生效后,六名子女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陆陆续续来法庭交纳了2019年度的赡养费。但三女儿来交纳赡养费时,表示因家中其他人不同意,故未将徐老太接到家中共同生活。

案件虽然审理、执行完毕了,但徐老太跟谁在一起生活?如何让徐老太安享晚年?按原分家口头协议,大儿子应该接徐老太回家,考虑到徐老太不愿意与大儿子一起住,而且大儿子和儿媳也不愿意接徐老太到家中居住,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法庭干警立即拨通了流水镇领导的电话,建议将徐老太安排在镇上的敬老院生活,但镇上的敬老院早已人满,正在扩建,需要等到半年之后才有住所。法庭一方面请镇社区领导给居住在社区的三名子女做思想工作,看能否将徐老太接到家中生活。另一方面积极与居住在恒口的三个女儿做思想工作,让她们接回徐老太,但仍没有结果。

考虑到春节即将来临,为让徐老太度过一个安宁祥和的春节,法庭干警决定上门再试试。法庭干警一行再次来到恒口,召集大女儿、三女儿及女婿商议如何解决徐老太的赡养问题。经过2个小时的讨论,大女儿、三女儿表示目前家里有困难,法庭提议将徐老太交给恒口敬老院照顾,两个女儿均同意,并表示如果敬老院不收,一定会妥善安排好徐老太近期的生活,春节所需的米面油已购买了,让法庭放心。随后,法庭干警又赶到恒口敬老院,但敬老院负责人表示,目前无床位,且收留徐老太也不符合规定。

法庭干警与社区干部对徐老太进行回访.jpg

 法庭干警与社区干部对徐老太进行回访


联动发力 喜迁新居

初春时节,阳光明媚。2月22日上午,法庭干警一行三人再次来到流水镇学坊垭社区,现场与流水镇领导和社区干部商议后,决定将社区办公楼旁边空置的一套安置房交由徐老太暂时居住。房屋就在一排平房居中位置,是一套一室一厅(兼厨房)一卫的小户型,已经过简单装修,采光很好,出入方便,前面还有一块院坝和菜地,征得老人同意后,法庭与社区干部一起将徐老太的物品打包收拾搬到新房,并同社区干部一起为老人购置了部分生活用品。

此后,每逢腊月春节前夕,法庭干警都要到徐老太新居回访,嘘寒问暖,并将收齐的下一年度赡养费用交给社区干部。因徐老太的生活条件改善,女儿们也常常去看望她。社区干部也表示,每天都要安排人去看望她,希望徐老太能安度晚年。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养老不仅是每个家庭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缺少的一环。让老年人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既需要每个子女无微不至的精心照顾,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爱护。作者: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