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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聚焦】沾酒不沾方向盘,碰杯可以,“碰车”不行!
编辑:张勇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07 12:16:00    来源:汉滨人大   点击次数:829

“都怪自己自制力不强,别人招呼我喝酒,我没忍住,就喝了。”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在讯问室里悔恨的说下这么一段话。

近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在明知一会儿还要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面对亲戚的酒菜招待,没有抵制住“好酒”的诱惑,三两杯下肚,在驾车回家的路上,因醉酒神志不清,将无辜路人汪某某撞倒,致使汪某某受伤,吴某某自身也昏迷了过去。该案报经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提起公诉。

为什么喝酒后还是有人会去驾车,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侥幸心理在作祟,认为开车的路线是经常走的,一般不会遇见交警,或者认为车程不远,不会出什么意外,可这都是在拿生命做赌注,轻则涉嫌刑事犯罪,重则危及生命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既伤害了他人,又使自己人生留下了污点,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汉滨检察提醒广大驾驶人:沾酒不沾方向盘,碰杯可以,“碰车”不行!千万不要因为一杯酒心存侥幸,害人害己,毁了前途,失了性命。(单位: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审核人:赵万江 通讯员:温姝琪  李婧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