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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聚焦】“人间蒸发”的老赖主动“上门”履行法律义务,为啥?
编辑:张勇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8 18:37:28    来源:汉滨人大   点击次数:412

(通讯员:张凡)5月24日,对汉滨法院执行法官来说是一个平凡又不平凡的星期五,因为在这一天接连有三个原本已经让执行法官和申请人认为“人间蒸发”的被执行人竟然主动“上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对执行法官来说,无疑像中了彩票一样,心情激动。

案件一:2010年,翁某向刘某借款35000元,债务到期后,申请人刘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将翁某告上法庭,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由翁某分期履行。但谁知翁某在履行了10000元之后,又以种种理由拒绝偿还剩余款项,申请人刘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翁某迫于执行压力履行了10000元,但之后又玩起了“躲猫猫”,不仅不履行剩余的款项,对于法官的传唤也置之不理,后来甚至连法官的电话都不接了。2019年5月23日,汉滨法院执行局通过城区LED大屏、公交车、安康广播电台公众号、FM89.7早高峰节目等多个渠道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翁某进行了曝光,曝光第2天一大早,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消失了4年的翁某终于委托其朋友主动找到了执行法官,履行了剩余执行款项,至此这一拖欠近9年的债务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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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二:2014年,郭某向陈某借款14万元,借款到期后,郭某只偿还了3万元,剩余11万元迟迟不予偿还,陈某一纸诉状将郭某诉至法院,案件经审理后判决由郭某向陈某偿还借款11万元。判决生效后,郭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向汉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由郭某分期偿还陈某110000元的借款。然而郭某在偿还了65000元之后,再次失信,不仅不偿还剩余款项,甚至直接“消失不见”了。经执行法官多次查到,即未找到被执行人,也未发现其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并通过城区LED大屏、公交车、安康广播电台公众号、FM89.7早高峰节目及各大媒体等多个渠道将被执行人郭某曝光,曝光链接经过广大市民的积极转发,曝光当天郭某就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自己,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消失”的郭某主动来到汉滨法院执行局,将剩余款项一次性履行完毕,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案件三:2016年,党某、殷某共同向邹某借款100000元,借款到期后,党某和殷某并未按期偿还该笔借款,邹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党某和殷某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案件经审理后判决由党某和殷某共同偿还该笔借款。判决生效后,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邹某于2018年年底向汉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过法院多方的查人找物,都没有找到二被执行人的下落,也没有找到可供执行财产。后执行法官依法将二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被执行人贷款、招投标,限制其购买软卧、乘坐飞机等。至此,“人间蒸发”的被执行人殷某才现身,主动找到承办法官,表示因自己要出国但无法购买机票,现在愿意履行还款义务,请求法院尽快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由被执行人殷某先偿还申请人邹某38000元,剩余款项在2019年12月30日前付清,申请人表示同意,该案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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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9年5月23日下午,汉滨法院执行局通过城区LED大屏、公交车、汉滨法院微博、微信、安康广播电台公众号、FM89.7早高峰节目及各大媒体等多种渠道,曝光了新一期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计20人次。曝光后仅一天时间,就迫使三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执行到位金额近100000元;期间还接到数十名群众打来的举报“老赖”电话,获得有效的执行线索1条,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起到的极大的促进作用。

2018年下半年以来,汉滨法院执行工作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与支持下,以“四个坚持、两个突出”工作思路为指导,不断尝试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多方联动,与多个部门达成协作,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配合。尤其是在拓宽曝光“老赖”途径上,曝光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在全省、甚至全国初具影响,达到了最大限度利用社会舆论压力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目的,极大的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