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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聚焦】 徐老太搬家—— 一起农村赡养案件的法官办案手记
编辑:张勇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07 12:08:56    来源:汉滨人大   点击次数:557

上门立案  口头起诉

2018年12月11日上午,我带领干警在辖区流水镇中心社区巡回公开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后,参加旁听的流水镇领导给我说在学坊垭社区还有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社区的一位姓徐的老太婆有多名子女而不赡养,目前独居在山上的大路边的一个临时搭建的棚子里,镇司法所、社区干部对徐老太的赡养问题多次调解未果,请求我们上门去解决。听了镇上领导的简单介绍后,我当即和随行的汉滨区新闻中心记者决定一起去看一看。

警车沿着曲曲弯弯的山路,在盘旋行驶了十余公里后,在社区干部的带领下,我们终于在山上找到了徐老太,正好三女儿也在场。对徐老太简陋的生活条件虽然有思想准备,但眼前的一幕还是让人吃了一惊:一间约6平方米的简易棚子,没有水也没有电,棚子里放置了一张旧钢丝床,1个桌子和2把椅子,1个旧木箱子,没有一个像样的家具,取暧做饭靠拾柴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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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徐老太告诉我们,她今年81岁了,不识字,育有二子四女,均已成家,其中大女、二女、三女均嫁到恒口镇,大儿、二儿、四女均在社区居住。当时口头分家,由大儿子负责将母亲养老送终,二儿子负责将父亲养老送终。不久老伴去世了,大儿子将徐老太接到家中居住,与大儿子住了一段时间后,因琐事与老母亲发生纠纷,拒绝赡养,不让徐老太住了。长女与三女先后履行了部分赡养义务,其他子女找各种借口拒绝赡养。见徐老太无家可归,2018年7月,三女及女婿在老大已废弃的房前大路边搭建了一个简易棚子供其独立居住。流水镇司法所、社区干部多次上门调解未果。

在了解到徐老太的凄惨晚年经历后,我当即决定,免收诉讼费用,开庭就放在社区!给徐老太做了口头起诉笔录,徐老太要求六名子女从2019年起每年分别支付1800元的赡养费用,办完立案手续后,我们委托社区干部给居住在社区的三名子女送达诉讼文书。两天后,我们对居住在恒口镇的另三名女儿也送达了诉讼文书。

巡回开庭 以案讲法

2019年1月8日上午,我们早早地开车来到流水镇学坊垭社区,本打算在社区的百姓大舞台上开庭,因天气寒冷,旁听人员较多,于是就在社区的会议室里临时布置了一个审判庭,流水镇政府和社区70余名干部群众参加了旁听。

审判庭虽然条件简陋,气氛不失庄严,汉滨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徐老太指派了免费的援助律师,六名子女均到庭参加了诉讼。通过原被告双方精彩的法庭辩论,给旁听的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在休庭调解间隙,我征求了部分旁听干部群众的意见。在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的情况下,我当庭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由六名被告从2019年起按年度分别支付原告徐兴琴赡养费1800元。六名被告当庭表示不上诉,三女儿当庭表示:“近日将母亲接回家居住”。

宣判后,我当场以案说法,向诉讼参加人和旁听群众详细讲解了赡养案件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文书产生的后果,赢得了现场群众的赞扬。社区干部高兴地说,“你们到山里来判案,以案讲法,既审理了案件,又教育了村民,有效推动了新民风建设,真是两全齐美!”

案款到位  老无所依

判决生效后,六名子女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陆陆续续来法庭交纳了2019年度的赡养费。但三女儿来交纳赡养费时,表示因家中其他人不同意,故未将徐老太接到家中共同生活。案件虽然审理、执行完毕了,但徐老太跟谁在一起生活?如何让徐老太安享晚年?按原分家口头协议,大儿子应该接徐老太回家,考虑到徐老太不愿意与大儿子一起住,而且大儿子和儿媳也不愿意接徐老太到家中居住,我放弃了做大儿子的思想工作。

我立即拨通了流水镇领导的电话,建议将徐老太安排在镇上的敬老院生活。领导回复我,镇上的敬老院,早已人满,正在扩建,需要等到2019年6月份之后。我又请镇、社区领导给居住在社区的四名子女做思想工作,看他们能否将徐老太接到家中生活。这边,我连续几天,电话里与居住在恒口的大女儿、三女儿做思想工作,让她们接徐老太,但仍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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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春节即将来临,为让徐老太度过一个祥和的节日,无奈之下,我只有上门再试一试了。1月31日,冒着严寒,我带上书记员,再次来到恒口,召集大女儿、三女儿及女婿商议如何解决徐老太的赡养问题,在经过2个小时的讨论后,大女儿、三女儿表示目前家里有困难,我提议将徐老太交给恒口敬老院照顾,两个女儿均表示同意,如果敬老院不收,她们表示一定会妥善安排好徐老太近期的生活,春节所需的米面油已购买了,让我们放心。随后,我们又赶到恒口敬老院,敬老院负责人表示,目前无床位,且收留徐老太也不符合规定。

喜迁新居  安享晚年

初春时节,阳光明媚。2月22日上午,我们一行三人再次来到流水镇学坊垭社区,经与流水镇领导和社区干部商议后,决定将社区空置的一套安置新房交由徐老太暂时居住。房屋就在社区办公楼旁边的一排平房居中位置,是一套一室一厅(兼厨房)一卫的小户型,已经过简单装修,采光和交通很好,前面还有一块院坝和菜地,我们看了后,觉得非常满意,我当即决定马上就将徐老太搬过来。

社区干部随即联系了搬运的车辆,在与徐老太简单沟通后,徐老太表示同意,我们与社区干部一起,将徐老太棚子里的物品打包收拾后,搬上了车。

在将物品搬到新房后,在征求徐老太意见后,社区干部又立即采购了部分生活用品。徐老太表示非常满意,高兴地说:“感谢共产党的好政策、社区和法院的好干部给我撑了腰,解决了我晚年的后顾之忧!”(陈扬杰